各县(市、区)档案局(馆),市直各单位: 根据《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丽水市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丽人劳社[2008]39号文件及《浙江省档案局关于2008年度档案专业职务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浙档[2008]42号文件)的精神,现就2008年度我市档案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定范围和条件按丽人劳社[2008]39号文件和浙档[2008]42号文件执行。同时,要求近两年内参加过档案部门举办的档案业务继续教育培训,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档案专业知识。 二、报送评审材料以《评审材料清单》为准。推荐评审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,除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外,还须提供两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的推荐材料。 三、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必须于7月31日前报市档案局办公室,逾期报送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2090536 联系人:许茹 四、评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。 五、具体文件及表格可登陆“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”查阅下载(网址:http://rsj.lishui.gov.cn)及“浙江省档案网”查阅下载(网址:http://www.zjda.gov.cn/)。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
附件一: 1、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2、评审材料清单 3、评审材料清单(第一册) 4、评审材料清单(第二册) 5、评审材料清单(第三册) 6、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7、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8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9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10、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11、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2、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13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二:(为非公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送审材料) 1、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评审材料清单 2、非公有制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3、非公有制单位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4、非公有制单位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、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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