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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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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调处理局(馆)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综合调研、信息处理、督查工作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劳动工资、职称、培训教育、宣传、交流、安全保卫、后勤服务及财产管理等工作。 |
| (二)档案业务指导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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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全市档案局(馆),市直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,大中专院校,市城建档案馆,全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;负责全市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、分析;负责对全市档案常规保护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。 |
| (三)档案保管利用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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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接收市直单位的档案资料,征集、收集社会上重要的档案资料;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工作,维护档案安全;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;负责全市档案、资料目录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负责局(馆)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;负责馆库温湿度控制管理;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开展档案史料与信息编辑工作,负责档案史料陈列展览工作。 |
| (四)执法监督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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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本市档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、组织实施工作;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,查处违反档案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、案件;负责全市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,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负责办理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应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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