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远《仙都纪游集》的诗作,约写于何时?诗集的首版印行又在何年?因诗集没有序,没有跋,至今也没有发现其他相关记载,故实在难以明确考定。可以作为参考的,我们不妨研究一下张远来缙云和在缙云任职训导的具体时间。《清诗纪事初编·张远》载:张远“年五十一矣,始于康熙二十一年以贡生赴廷试。又十二年,始选缙云训导。”据此,张远就任缙云训导时间似乎是康熙三十三年(1694),年龄为 63 岁。而据乾隆《缙云县志》记载,张远是“康熙三十五年由岁荐,司训五云”的。也就是说张远是康熙三十五年,即公元 1696 年来任缙云县训导。考虑到乾隆《缙云县志》修成于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相距康熙三十五年(1696)只有 71 年。另外是在这 71 年中,经济发展,社会稳定,故县志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,也就是说,张远《仙都纪游集》的诗作及其诗集的刊行,应该在康熙三十五年,即公元 1696年之后,这是上限。那下限呢?可资考证的史料很少。可供研究的:一是乾隆《缙云县志·训导》载:“……朱从运,钱塘岁贡,三十三年任;张远,三十五年任,有传;钟元昶,嘉兴贡生,四十五年(1706)任……”。康熙三十五年至四十五年钟元昶接任缙云训导,期间没有他人任职缙云训导的记录。那么,是否可以认为张远在缙云当了十年训导呢?没有依据确证,也没有依据否定。但有一点需要考虑的是,张远出任缙云训导已有 63 岁,过十年后的康熙四十四年(1705),年龄已达 72 岁,是不是偏高一点呢?符合当时任职年龄限定吗?
中国古代将官员退休称为“致仕”或“休致”。《礼记·曲礼》云:“大夫七十而致仕。”故历代一般以七十岁为致仕基本年龄。清人梁章钜曾言:“古人以四十为‘强仕’之始,以五十为‘服官政’之年,以七十为‘致仕’之期。”清代对致仕年龄的限制,是相对灵活的。一般官员严格执行七十致仕原则,同时规定:“年老有疾、恋职不去而被议者,则勒令休致。”也就是说,年龄虽未到七十,但老病缠身,甚至恋职不去者,则强制其退休。而三品以上高官,虽年过七十,只要身体允许,多可继续留任。康熙朝制定的《钦定六部处分则例》还特别规定:“年逾七十之教职内有精力尚健、堪以留任者,亦止准展限五年,概行令其休致。”也就是说“教职”人员,身体康健,堪留任者,可以当到七十五岁退休。可见,张远只要身体好,当缙云训导到七十二岁,是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。另外,根据张远诗作显示,他的游兴高涨,游屐遍及当时缙云县域(包括原属缙云,今归磐安的地域)东南西北、山山水水,足可说明他身强体健,力所能任。综上可以基本认定,张远《仙都纪游集》诗的创作及其诗集的刊行时间,应该是在康熙三十五年(1696)至康熙四十四年(1705)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