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康市芝英镇人,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中共金义浦县委委员、金萧支队第八大队组织部部长,金义浦农民抗敌总会会长。部队被撤后,坚持在原地开展斗争。历任永康党组织负责人,中共金华地区临时工委书记、金华地区特派员、中共路南地区副特派员、浙东游击纵队第六支队支队长路南军分区司令。
1946年,应飞作为永康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壶镇区委书记陈天印,在稠门村半山自然村党员李树芳家,与处属特委书记傅振军会面。他向傅振军请教了如何开展游击斗争、如何长期坚持游击斗争等问题。傅振军介绍了自己的工作体会,并代表处属方面给永康党组织给予经济上的帮助。1947年5月,傅振军在陈天印陪同下,专程到永康芝英镇秘密会见应飞、马青,共同商讨联合开展游击斗争。8月,应飞率领金华地区武装队伍到雪峰山与处属武装会合。浙江壮丁抗暴自救军第三总队成立,金属武装编为第三大队,应飞任大队长。遭国民党反动武装“清剿”后,应飞、马青率第三大队返回武义、永康地区活动,发动群众开展“三抗”斗争。11月下旬,应飞率部活动于永康、缙云交界的方岩、铜山一带。
1948年冬,应飞任中共路南副特派员,率领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(以浙江抗暴自救军第三总队第三大队为基础建立)驻扎在雪峰山上,将雪峰村作为浙东路南党政军的领导机关驻地和后勤基地。第六支队在雪峰山的东寮、市基、双笕坑、塘后坎4个自然村分别设立了路南军分区司令部和教导队、路南干部学校、电台、报社、印刷厂、医院、被服厂、军需仓库等机构。
解放后,应飞同志历任中共永康县委副书记兼县长、县委书记,金华地委委员、统战部长,金华专署第一副专员、上海市北四川路区、新成区、静安区区长,上海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、局长、党委书记,上海市第二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,上海市第六、七届政协常委等职。1993年12月离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