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丽水市档案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档服务的提示
鉴于目前丽水市莲都区(含开发区)已启动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,为做好相关防疫工作,避免人员聚集,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安全,就疫情期间查档服务做以下提示:
一、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服务
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档案查阅
第一步 进入浙江档案服务网 (www.zjdafw.gov.cn)。
第二步 点击登录按钮,通过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账号直接登录或注册后登陆。
第三步 将“查档登记单”填报完整,并尽可能详细描述所需查阅档案相关情况后,提交申请即可。
通过浙里办APP进行档案查阅
第一步 通过各大应用商店或到浙江政务服务网页面下载“浙里办APP”。
第二步 输入账号密码登陆或注册成功后登陆。
第三步 搜索栏搜索“档案查阅”并进入“档案查阅服务”。
第四步 完整、准确、详细填写档案查阅服务表单后即可申请。
通过微信小程序“掌上查档”进行档案查阅
第一步 搜索微信小程序“掌上查档”,进入授权使用。
第二步 在小程序右下角“我的”中绑定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账号。
第三步 在小程序首页“浙里查档”中填写相应表单即可。
二、线下查档要求
到现场办理业务的,请严格遵守以下防疫规定:
请规范佩戴口罩,排队间隔一米距离,测量体温,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扫“浙丽通行码”,出示健康码、行程卡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有序进入(根据上级防控要求适时调整);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持身份证进行查验。
办理业务时,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服从工作人员引导,保持“一米线”安全距离,办理过程中“一人一窗”,非必要不陪同。办理完毕后请迅速离开大厅,不逗留、不聚集。
三、提倡错时办、延期办
为降低查阅大厅人员聚集风险,对于非紧急事项建议暂缓办理,待疫情缓解或解除后再行办理。也可电话提前预约办理相关业务,错时办理。(联系电话:0578-2090550)